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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社局:关于事业单位改制养老保险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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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5-10-07 15:47:12 |只看该作者 
										
                                          
                                            
											 
                                     楼主  
                                请问人社局,本人是事业单位职工,现在事业单位改制了,需要个人缴纳养老保险。本人之前在外地上班的几年的养老保险能不能转回来跟现在的合并到一起。能不能一起算缴纳时间。如果转回来,之前缴纳的比较高,到寿县会不会贬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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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寿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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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发 
                                     
                     跟帖时间:2015-10-12 14:44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的留言,对您的留言我们答复如下:你可以将养老保险关系转回户籍所在地,由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可以合并计算。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具体办理可到县政务中心一楼人社征缴窗口咨询办理。咨询电话:4108031。感谢您对人社部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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