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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咨询职工生育保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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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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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09 09:20:43 |只看该作者
楼主
请问:寿县在编在职工作人员,还有1个月左右就要生产了,生育保险报销需要提前申请填表吗?怎么办理?如果去合肥生产与在寿县生产报销的一样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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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13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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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5-10-09 11:35
根据生育保险的相关政策规定,如单位为职工按时足额缴纳了生育保险费用,单位女职工怀孕后,应于3个月内到县医保中心窗口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否则生育基金不予报销。备案时须携带夫妻双方结婚证,身份证、生殖保健证并填写备案登记表。如选择在县内免费生育机构(县医院、县中医院)生育,符合规定的费用全额报销,本人不承担费用。如选择县外非定点机构生育,只能按限额报销。详情请咨询:4108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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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卫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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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15-10-28 15:32
根据生育保险的相关政策规定,如单位为职工按时足额缴纳了生育保险费用,单位女职工怀孕后,应于3个月内到县医保中心窗口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否则生育基金不予报销。备案时须携带夫妻双方结婚证,身份证、生殖保健证并填写备案登记表。如选择在县内免费生育机构(县医院、县中医院)生育,符合规定的费用全额报销,本人不承担费用。如选择县外非定点机构生育,只能按限额报销。详情请咨询:4108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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