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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养老保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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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12423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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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2 11:24:23 |只看该作者
楼主
我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是不是从2014年10月已经开始购买养老保险了,请详细介绍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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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人社局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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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5-10-23 08:03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的留言,对您的留言我们答复如下:今年初,《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从2014年10月起建立养老保障制度,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调整同步进行,分步实施。目前,我省养老保险实施细则尚未出台,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基本工资标准调整同时要预扣养老保险费(含职业年金),待养老保险正式启动重新计算,多退少补。感谢您对人社部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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