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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关于独生子女保健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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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8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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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01 20:00:57 |只看该作者
楼主
卫计委同志,你好,我想反映一下寿县独生子女保健费问题,本人三年前申领了独生子女证。按说孩子应当享受保健费,我们是单职工家庭,孩子的保健费怎么说话分为父母两部分,本人的子女保健费由单位拨付,可另外一半保健费用就不知从何兑现,孩子妈妈只从高校毕业后户口就成了非农业户口,所以无人问津,乡镇计生办工作人员也解释不清,甚至打电话咨询县计生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他们也说不清楚!请工作人员费神详解,不要随便给个什么办公室的电话号码,让我们自己再去咨询,因为咨询总是没有结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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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1924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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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5-11-02 10:19
独生子女保健费既将取消。别想着那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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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卫计委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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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15-11-03 09:36
网友,你好。根据省计生条例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单职工家庭,独生子女保健费应由所在单位全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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