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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瓦埠湖苇柴场工人怎么不给入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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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13637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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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05 11:36:37 |只看该作者
楼主
我是瓦埠湖苇柴场一名工人,以前由于苇柴场频临倒闭,没有钱,我们没有工资,只有出门打工过活,医疗保险,开始农村户口还能入农合,非农户口只有近几年才能入城镇医保,现在厂里状况好了,有钱了,能否给我们职工入职工医疗保险,请给与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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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人社局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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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5-11-11 16:05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的留言,对您的留言我们答复如下:根据六安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六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细则的通知》(六人社[2011]128号)文件规定,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应当依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时,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周年、女满25周年。2001年1月1日,我市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前国家承认的工龄或者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视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但参保人员实际缴纳基本医疗费的年限不得低于15年。中断缴费的,中断缴费前后的缴费年限累加计算。如果你已经退休且之前没有参加过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现在不允许补缴费用;如果你没有退休,目前仍然在职,之前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不允许补缴,但是可以从现在起缴纳。如有其它疑问请咨询县人社局窗口,咨询电话:4108031。感谢您对人社部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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