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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执法局:坚决反对衡安花苑大门口经营小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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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13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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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9 13:37:33 |只看该作者
楼主
请问执法局:衡安花苑大门口,寿蔡路上原煤场拆迁后,现在被做上一块水泥地,听说你们安排小吃在上面经营,是真的吗?
我们小区大部分住户将反对这一做法,请你们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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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82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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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5-11-19 20:28
你能代表大部分住户吗,你只能代表你自己。执法局安排的你也反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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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3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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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15-11-20 10:30
执法局也要依法办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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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42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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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跟帖时间:2015-11-20 16:26
寿蔡路是我县东大门,主要的通道,目前我县正在创建全省文明县城,在此处经营小吃的确有损寿县形象,也城建部门规划不相符,希望抓紧时间取缔,不要形成规模后增加了取缔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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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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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跟帖时间:2015-11-21 10:22
1楼是地道的“逆来顺受”没有法制意识!
在居民小区门前安排有规模的烧烤、小吃,明显有“环境违规”之嫌!
即便是城管或执法之类的部门依法作出的行政决定,也得向社会明示!
我也是小区住户,赞同楼主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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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34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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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
跟帖时间:2015-11-21 15:48
如果此事处理不妥,就进行拍照取证,继续曝光!看是哪个部门同意的,那地方本来是绿化带,怎么可能作为小吃摊点,出此主意的人,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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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43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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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
跟帖时间:2015-11-22 16:32
你只能代表你自己。执法局安排的你也反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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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4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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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
跟帖时间:2015-11-22 16:33
城管或执法之类的部门依法作出的行政决定,也得向社会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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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45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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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
跟帖时间:2015-11-22 16:50
以后出门就能买到好吃的,真粗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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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2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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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
跟帖时间:2015-11-24 14:22
我县正在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此处成为小吃点真得不合适,不知道是谁批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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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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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
跟帖时间:2015-11-26 10:30
本是绿化带,批建搞小吃、个中何缘由、群众盼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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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42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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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
跟帖时间:2015-11-30 16:26
昨天路过此处,看到一大块水泥地,原以为停车场,听同行人说在上面搞小吃。嘻嘻,羡慕附近的人,老有口福了!但说实话,此处搞小吃,真得不合适!影响寿县的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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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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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楼
跟帖时间:2015-11-30 18:39
网民朋友:
你好!为创建省级文明县城,2015年9月起,我局及相关部门取缔了新城区校园周边及重点地段流动摊点,致使近百个流动摊点无处安置。为规范经营秩序,我局调研后决定将衡安花园北侧拆迁空地划为临时性流动摊点群。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入驻摊点的管理力度,尽最大努力减少对附近住户生活的影响。
1.监督摊点经营户做好保洁卫生,做到摊离地净;
2.禁止烧烤、油烟污染较大的摊点进入,禁止使用高音喇叭叫买叫卖。
3.积极联系相关部门在衡安花园1号楼前建立隔离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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