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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农村分户能否用城镇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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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2142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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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3 10:21:42 |只看该作者
楼主
我是刘岗镇村民,已婚,现在和父母分家分户用合肥市的房产证行吗?会不会分了就把我改成非农户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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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公安局2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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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5-11-26 10:40
尊敬的网友:
感谢你对公安户籍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
依据正在施行的《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户内因发生分家析产等变化要求分户,且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变更分割的,可以凭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变更分割的合法证明材料申报分户登记。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未分割的不予分户。分户业务原则上不牵涉户籍性质的变更。未尽事宜,建议你致电刘岗派出所垂询。
联系电话:0564--4918110.
谨此回复
寿县公安局
201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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