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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市场监管局药房名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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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10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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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8 11:03:49 |只看该作者
楼主
寿县北街有一个药房标牌是“国药二部”,但我们都知道寿县已没有国有药房,他是私人的,请你们要求其更正,以免误导药品消费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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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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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5-12-18 17:12
网友:您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凡合法的经营主体须经预选核准后使用企业或个体名称。对你反映的问题,我们将督促有关单位调查处理。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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