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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局:购房补贴事宜
游客:042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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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我们在御景湾购买的期房,3号楼,2016年元月份才能封顶,开发商说可以享受到购房补贴。但有人说如果在2016年2月底前公积金贷款没有审批下来的话就不能享受到补贴。上次我们咨询你局窗口的工作人员,让我们自己看展板,但是上面说的不是很清楚。到底我们3号楼的业主能否享受到购房补贴,请房管局领导给予详细答复。谢谢
游客:09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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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5-12-17 09:21 房管局请及时回复信息
寿县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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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15-12-18 09:32   对于符合安家补贴及契税财政补贴条件的房屋:   根据《寿县购房安家补贴及契税财政补贴实施方案》第一条第(四)款购房户申请购房补贴的条件:购房合同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购房户一次性全额付款或按揭贷款足额发放后,凭取得的购房发票和契税缴纳凭证,申请购房补贴。   县政府在政务中心设立专门临时窗口负责受理购房补贴申请,窗口设置时间到2016年3月31日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