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025 | 回复: 3
|
教育局:寿春中学九(十)班每周日在寿春苑补课问题
|
|
游客:092034
未注册会员
![]() |
发表于 2015-12-18 09:20:34 |只看该作者
楼主
尊敬的教育局、寿春中学领导:寿春中学九(十)班每周日组织部分学生在寿春苑该班语文老师李老师家补课。作为家长,我们排除金钱因素外,对李老师的敬业行为很感激。但是,我的家住在国投南边楚都小区,离寿春苑8公里之多。孩子平时自行车上学,为了补课不得不骑我的电瓶车,骑电瓶车又不熟练,有很大的安全隐患,家长提心吊胆。希望领导们考虑、关注一下,谢谢了!!!
|
|
游客:093645
未注册会员
|
沙发
跟帖时间:2015-12-18 09:36
严查,不能教育查教育都没看见
|
|
游客:100918
未注册会员
|
板凳
跟帖时间:2015-12-18 10:09
屡禁不止哟,就是查到,也没见处份到人。
|
|
寿县教育局
未注册会员
|
地板
跟帖时间:2015-12-18 11:06
网友你好!对于你所反映的情况,县教育局已责成寿春中学安排人员进行调查、约谈该教师了解情况。经查,有几个学生家长要求老师给孩子补差补缺,没有收取费用,寿春中学已要求学生在校期间多向老师请教,避免课下补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