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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咨询药品无法报销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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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82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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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01-05 08:26:44 |只看该作者
楼主
近期,县医院等医疗机构很多正常的药品(如老年慢性病药品)等出现断货且没有后续跟进措施,老百姓为了治疗疾病只能到药店购买,但问题是,药店购买的药品无法通过医保报销,无形中给百姓增加了很大的负担,原本利国利民的医改却由于部分单位的自私和相关部门的沟通滞后而变成误民措施,请问寿县人社局医保中心:作为全县医疗保险的管理机构,对于此类现象,你们有义务、有责任进行解决。如何解决,职权划分,问题根源等……请给我们一个专业满意的答案,不要让严以用权、谋事要实成为一句空话!谢谢(请不要将问题推给县医院,我会另开帖子询问县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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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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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6-01-05 09:10
楼主的帖子说出了老百姓的心声和呼唤。县医院药品短缺,断货,断货。为了控制住院病人费用直线上升不得不采取的办法,作为医院来说,治病救人是其天职,也不想无药可用。此问题不怪院长,也不怪县长,主要是国家背不起这个沉重的负担,国家财政部长不是提出研究政策,要求参加医保退休职工缴纳医保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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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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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16-01-05 09:57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的留言,对您的留言我们答复如下:根据六安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工作的通知》(六人社秘[2014]246号)及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寿县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治疗管理实施方案》(寿政办秘[2014]117号)规定,全市定点零售药店2014年9月30日24时后,停止慢性病划卡结算服务,慢性病治疗人员全部进入医疗机构诊治;参保患者可以有1-2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就医服务机构。如果县医院缺药,你可于年初重新选择其他定点机构。我们也将督促定点机构按照患者需求,备齐备足所需药品。感谢您对人社部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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