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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局:请叫停现代汉城物业公司违规使用公共维修基金
游客:04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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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寿县现代汉城小区物业公司以业主委员会名义,申请使用公共维修基金。用于所谓车辆识别自动道闸系统等系统的设计安装。而小区建设之初并未设计有此项系统,小区已建成使用多年,广大业主也均自觉停靠车辆。此举与国家提倡建设不设围墙开放性小区的大政方针也是背道而驰。依据2007年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适用于承重墙、屋顶、楼梯间以及电梯等等。物业公司为掩饰其真实目的,还将“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改名为“物业专项维修基金”,偷梁换柱。所谓车辆识别系统,不过是物业公司为自己提供方便,要装就得物业公司从自己公司利润中拿出资金安装,坚决反对用业主维修房屋的钱安装。 此举存在明显违规行为,恳请政府相关部门及时叫停,让老百姓的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用在该用的地方。
游客:125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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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6-03-06 12:54 造福大多数小区居民,没见到有什么不妥之处。
游客:04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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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16-03-06 16:05 坚决反对汉城物业的作法。
游客:044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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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跟帖时间:2016-03-06 16:49 :请叫停现代汉城物业公司违规使用公共维修基金
游客:07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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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跟帖时间:2016-03-06 19:15 不要违规使用维修资金
游客:095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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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
跟帖时间:2016-03-06 21:53 坚决反对汉城物业的作法。
游客:08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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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
跟帖时间:2016-03-07 08:22 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了吗?
游客:082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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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
跟帖时间:2016-03-07 08:29 第二条 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本办法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四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
游客:084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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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
跟帖时间:2016-03-07 08:41 82楼说的办法,物业非常赞同。但真正实施起来,难度很大。归纳主要受以下几方面因素影响:1、由于开发商历史遗留问题,A区四通八达,没有大门,没有围墙,没有值班室,缺乏必要地硬件设施,让物业难以进行有效地,规范地管理。打个比方说,小区全体业主是主人,物业就是主人聘请的管家,主人能让管家掏钱给自己家拉院墙、安大门吗?到时候资产算谁的?管家能带走吗?所以答案是不可能的。开发商售房之前是物业的大业主,房屋逐步售出后,大业主变成了众多的小业主,大业主时代没有配备的硬件设施,小业主要看购房合同中可有规定条款,如没有该条款,而小业主现在又需要,那就需要小业主们共同出钱完成了。 另外一个办法是向县房管局申请,动用大家买房时缴存在县房管局的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小区的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具体操作首先有小区70%以上的业主签字同意,附同业主委员会的申请书,报县房管局审核通过后,交县招投标局向社会公开招标,然后有中标公司施工。因具体实施工作量大、签字户数多、办理。手续多,现代汉城至今未动用过维修资金。。 大家看看,这是汉城物业在2015年7月2日 89楼 关于"汉城A区脏乱差,物业不管不问”的回复。关于专项维修资金这块怎么说的。A区已经不成样子了,你们怎么不动用维修基金改善环境,现在却去花66万去安装什么车辆识别系统。请问你们都用了那些业主的钱??请问安装车辆识别系统的受益人是那些??几十万的报价经过审计了吗??
游客:084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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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
跟帖时间:2016-03-07 08:48 没有发现什么不妥的地方呀,目前汉城乱七八糟的外来车辆太多了,还带来其他不安全因素,有了车辆监控,视频监控及安保巡更设备,只会让汉城更加安全,前两天南门外还有一家澡堂被人抢劫了,有了这套装备肯定能多点安全保障,不知道楼主为何如此反对,你指望物业拿钱那是不可能的,既然我们交了维修基金,你知道什么时候才用的上,现在可以投入到安保系统,也算花的值得,听到响了。你看看汉城ABC区,大通道无障碍,倒是符合国家远期设想,你怎么不从金色港湾搬过去,绝对有人愿意和你置换!我刚和我几个都在汉城住的同事聊这个事,都表示是好事呀,外面的车进不来,想干坏事的有监控,维修基金花在刀刃上,唯一不方便的可能就是那些天天把车停到汉城的外面车了,楼主你不会……
游客:084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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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
跟帖时间:2016-03-07 08:49 是不是经过70%以上的业主签字同意了??????
游客:08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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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
跟帖时间:2016-03-07 08:53 8楼的你看清楚告示了吗,是汉城金色港湾小区,你A区的嚷什么呀,又没你的事情……
游客:09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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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楼
跟帖时间:2016-03-07 09:19 这是汉城业主委员会替广大业主做了件好事!不知发帖者是出于什么目的,你问一问你身边的其他住户,就知道你的狭隘心理了!
游客:092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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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楼
跟帖时间:2016-03-07 09:29 此举与国家提倡建设不设围墙开放性小区的大政方针是背道而驰
游客:094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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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楼
跟帖时间:2016-03-07 09:40 小区的居民是否都同意这事?
游客:094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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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楼
跟帖时间:2016-03-07 09:47 汉城业主委员会替广大业主做了件好事??? 我不这么认为,首先我反对以此名义动用我们的资金。 其次,为什么是“委托”江苏山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这么大笔资金,应该走招投标了吧?怎么谈的?设备是什么品牌、质量?如果要搞,预期会收到什么效果?做不到怎么办? 第三,上监控等电子设备是好事,是否能动用维修基金,基金主管部门房管局有批复吗? 此举存在明显违规行为,恳请政府相关部门及时叫停,让老百姓的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用在该用的地方。
游客:10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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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楼
跟帖时间:2016-03-07 10:13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令 第165号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已经2007年10月30日建设部第14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经财政部联合签署,现予发布,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
游客:102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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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楼
跟帖时间:2016-03-07 10:28 如果批准了,这几十万的资金如何监管!
游客:103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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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楼
跟帖时间:2016-03-07 10:36 如果广大业主都不同意使用维修基金,这个维修基金永远躺在账上,就是因为广大业主的个人利益不统一,只顾个人利益,不顾集体利益。早年汉城农贸市场楼顶渗漏,顶楼住户苦不堪言,申请使用维修基金,顶楼住户都同意动用维修基金,但其他楼层住户就是不同意,因为不关自家事,以致维修基金只能看不能用!
游客:104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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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楼
跟帖时间:2016-03-07 10:43 不想方设法提高服务质量,眼里却紧盯着业主的维修基金。
游客:12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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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楼
跟帖时间:2016-03-07 12:13 本人B区,如果按程序走,市场招标,同意该项方案,如不是本小区居民,还想免费停车,三个字,别胡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