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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联:关于残疾人补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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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65139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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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04-24 18:51:39 |只看该作者
楼主
我今年40岁,脚有严重的残疾,达到二级残疾,已丧失了劳动能力,且有残疾证书。走路都不能太久。上次村干部曾关心过我的问题,我想问问,像我这样子的情况,国家是否发放生活补助金呢?如有,发放的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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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残疾人联合会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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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6-04-25 10:19
尊敬的网友你好:
你的来信,残联非常重视,对你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1、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对象是指经县民政局年度审核正在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四级及以上的残疾人。其中:一、二级困难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800元;三、四级困难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项目,请咨询县民政局。
感谢你对残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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