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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物价局、房产局:东津花园物业收取停车费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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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85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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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05-27 08:54:42 |只看该作者
楼主
关于物业服务等级基准价及浮动幅度的补充规定
各建设单位、物业管理服务企业:
县物价局、房产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寿县城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寿物价〔2012〕73号文下发以来,各物业管理企业在执行中存在一些问题,业主反映强烈。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按规划要求整个小区没有综合查验前(包括水、电、气等及其它合同约定的附属配套设施验收合格)只能按寿物价〔2012〕73号规定的服务等级基准价收取物业服务综合服务费,不得执行上浮标准。
二、没有完成住宅小区内符合规划配置要求的共用车位、车库(含地下、地面)、地面停车场建设,物业服务企业无法提供管理服务的,不得收取车辆停放管理费。
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收费事项应按寿物价〔2012〕73号及以上规定执行。
四、本规定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
寿县物价局 寿县房产局
2015年7月1日
按照联合发文第2条规定,“没有完成住宅小区内符合规划配置要求的共用车位、车库(含地下、地面)、地面停车场建设,物业服务企业无法提供管理服务的,不得收取车辆停放管理费",小区地下车库至今迟迟未建成,小区物业将小区公共道路、绿化用地违规建成收费停车位,将本不宽敞的小区道路和绿化又侵占了一半,请问这样的做法和收费合理合规吗?主管部门是否该过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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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80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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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6-05-30 08:05
只会收钱,不愿服务,难怪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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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2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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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16-05-30 10:28
依靠收取这点小钱能挽回败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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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3253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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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跟帖时间:2016-06-01 09:32
要感觉不合理,坚决不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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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5045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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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跟帖时间:2016-06-02 09:50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当初你都不买,他卖给谁,买了车位,占了位置,现在又后悔缴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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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80839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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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
跟帖时间:2016-06-03 08:08
楼上的根本没弄清状况,发贴是从根本上指出物业收费是不合规的,业主交与不交客观已经存在。业主之间认识不同,如果能共同抵制物业不合理做法当然是好,但小区目前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无法形成统一意见,但归根结底,物业占用小区公共道路和绿化区乱划车位并收费是不合理的,请物价部门能及时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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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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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
跟帖时间:2016-06-03 16:07
网友:
您好!
您所反映的东津花园小区地下车库未建成,小区物业将公共道路、绿化用地违规建成停车场收费的问题,根据县物价局、房产局《关于物业服务等级基准价及浮动幅度的补充规定》第二条“没有完成小区内符合规划配置要求的共用车位、车库(含地下、地面)地面停车场建设,不得收取车辆停放管理费”之规定,物业公司的收费属不合理收费,下一步我们将约谈该物业公司负责人,督促其按《规定》执行。
寿县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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