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在农村教书近30年的初中教师,昨天在寿县人民政府网站中阅读了“中共寿县 寿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后,百感交集。 自上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的十来年间,政府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叠加适龄入学人口高峰,乡下的“社中”也可谓是“生满为患”;而另一方面,“社中”的教师,别说学科配套、结构合理了,就是数量也明显差缺。记得我们学校03、04年间最多时雇佣了6个临时上课老师,校长也有“12节/周”以上的课,就连语文老师也不得不教上3个班级200多学生的语文课。 那时,乡下老师的待遇就比不上同样都是财政全额拨款的县城的工作人员——典型的是享受不了住房公积金;而在“大办乡镇企业”(一提起这个,就联想起毛泽东时代的“大炼钢铁”)时,我们的工资有被拖欠着,甚至被不足额过。 但是,那时的我们快乐着:清晨,老师们与住校生们一块喊着口号上着早操;中午,班主任和学生们一块趴在教室的桌子上睡着午觉;晚自习,电停了,老师、学生手忙脚乱的给汽油灯充气、点亮。那亮度,真亮啊!老师的办公桌上几乎满是学生的作业本、考试卷,常见的还有蜡纸、铁笔和钢板,学校油印机的“滚轮”,教导主任几乎每学期开学时都要更换成新的。哪里比得上现在的“教育技术装备设施”和“‘改薄’的‘音、体、美’器材”(可惜啦!这些“家伙”绝大多数至今是满身尘灰的横七竖八的东倒西歪的睡在学校的专用房子里——老师们不愿用!);星期天,两仨成组的老师,进庄入户,宣讲党和政府的教育政策和受教育的重要意义、调查赋闲在家的儿童少年、动员适龄学生返校复学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但是,那时的我们是快乐的,因为乡下的教育是公平的!——学生数差不多,生源质量差不多。教得不好,自然全是校长、老师自身的责任,找不到其它借口。于是,老师们都热情澎湃,争先卖命的干着,唯恐落在他人(校)的后面而被“社会”瞧不起! 尊敬的县教育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您能否在“关于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中让我们读出“寿县的义务教育是以公办为主体?还是民办为辅为补充?或是公、民办自由竞争!”的明确信息来。因为这是关系义务教育教师群体的大事,更是关系人民民主专政的大事!不然,为公办教育卖命二三十年后老师们没有“票子、房子、车子”,却有“待岗、下岗、失业”的可能(当然,少数品德不合格和不务正业者——这里我不屑称其为“老师”,早该清理出教育队伍),倒不如如今清闲着让公办学校快快老去,我们好在民办学校谋份差事,为其把稳“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在5月20日,由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统筹推进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若干意见》等文件,指出要针对突出问题,在“稳定乡村生源”等方面推出务实管用办法。请尊敬的县教育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在定稿咱们寿县的“关于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时能有所体现而不贻误时机。而早在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次全会上就提出“实行公办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改革要求,不知我们的地方党委、政府能否在十九大召开前而有所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