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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如何办理准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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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3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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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06-01 15:07:19 |只看该作者
楼主
您好,现在妻子已经孕期3个多月,现在亟需办理准生证,但是遇到点麻烦事,我的户籍是山东省农村的,妻子的是寿县农村的,2014年结婚,2016年三月份因为买房事情,办理了程序式离婚,5月份复婚 。在合肥买的房子,户口双方均未迁入房产所在地。合肥社区这边给我的说法是,一方户籍地是外省的,需要开具婚姻情况说明。建议我去女方地办理准生证,因为妻子在合肥有社保,这对其生育保险报销问题没有影响吧,如果在寿县办理准生证,需要到女方农村和乡镇哪些相关证明材料?请大侠指点迷津,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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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卫计委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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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6-06-07 11:15
网友你好!
按《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条要求,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实行生育服务登记制度。目前,我省卫计部门已经就生育服务登记出台了《关于做好生育服务登记及审批工作的通知》,对生育服务登记做出了相关要求与规定,根据你的情况,你可以在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计生办进行生育服务登记,办理相关证件,具体情况是:
一、登记地点
在夫妻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乡镇(街道)登记,有条件的可在村(居、社区)登记。
二、登记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或户口簿,结婚证;
2.夫妻近期免冠2寸合影照片2张;
3.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外省的,还应提供双方或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材料;
如果还有计划生育政策解答问题,请致电0564-4037431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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