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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购房合同和出生证可以给办理户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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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22510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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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06-06 12:25:10 |只看该作者
楼主
我家儿子今年两周了,准备给他上户口,在新城区买的房子,请问拿购房合同和出生证可以给他办理户口吗,还要其它什么材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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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公安局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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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6-06-29 10:20
尊敬的网友:
感谢你对公安户籍管理工作的关心和关注!
依据《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凭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当事人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后办理。
公民以购买、继承等合法方式取得房屋所有权、使用权的,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父母等可以在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办大厅)提交相关准迁证明材料后,办理户口迁移。未成年人购房入户,因其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需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提出落户申请,未成年子女随迁。具体事宜,以户籍民警答复为准。谨此回复
寿县公安局
2016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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