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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询问人社局:关于外地住院报销问题
游客:04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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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人社局工作人员你好,前天我在本网站发帖咨询关于我孩子在山东因为脑炎住院如何报销的问题,你们给我如下回复.......<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的留言,对您的留言我们答复如下:根据淮南市医保政策规定,在住院前或住院三天内到县医保中心办理转院手续。出院报销所需材料如下:转院单、医疗费用发票、费用清单、出院小结、入院记录、长期及临时医嘱等需医院盖章的材料、医保卡及身份证复印件,使用500元及以上医用材料的需产地证明。感谢您对人社部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看了您给我的回复,我还有些不明白的问题。我带我孩子来山东走亲戚,由于脑炎是突发急性的,孩子一住院,我就要在医院寸步不离的照顾孩子,我没有这个时间在孩子住院三天内从山东回寿县开转院证明。还有一点就是使用500元之上医用材料需要产地证明,这个人家医院从哪里进货的医用材料,人家医院是不会给我们这些普通老百姓患者去开具产地证明的。另外问下什么是医用材料?我孩子住院后,每天不停的挂吊水,吃药,打吊水使用的是置留针,还拍过肺部CT,抽过血化验,抽取过脊髓液,这些算是医用材料吗???我就想请问,没有转院单和500元以上的材料产地证明,我还能不能报销?或者有什么别的办法? 真的不好意思,给你们添麻烦了,使得你们百忙之中还要回复我的帖子。
游客:09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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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6-06-07 09:09 详情请致电:4108006
游客:09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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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16-06-07 09:12 你先操心把孩子的病治好,然后按医保中心要求把手续办了,至于哪些能报,哪些不能报,需拿到费用清单才能看出来,换句话说不给报你就不给孩子治病了吗!所以你的担心有些多余。
寿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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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跟帖时间:2016-06-07 10:41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的留言,对您的留言我们答复如下:按照规定,对未办理转外治疗手续而在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给予一定的医疗待遇保障。对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个人先自付40%后,剩余部分按市内同级医院报销比例报销。如有其它疑问请咨询县医保中心,联系电话:0564-4108006。感谢您对人社部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