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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最近听说已买10年医保后,退休职工个人就不需要再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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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3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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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06-30 15:22:50 |只看该作者
楼主
咨询一下:最近听说已买10年医保后,退休职工个人就不需要再买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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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22914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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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6-07-03 12:29
不可能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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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人社局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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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16-07-06 09:54
网友您好!感谢您的留言,对您的留言我们答复如下:1、你如果是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现依据淮府[2010]12号第三章第八条:职工在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时,累计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男职工不满30年,女职工不满25年且个人实际缴费年限不足10年的,在办理退休前须按规定一次性补齐所差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视同缴费年限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2、参加城镇居民保险的,应逐年参保缴费;已达到或超过退位年龄的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人员,若要求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须按规定一次性补足15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用。咨询电话:4108031。感谢您对人社部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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