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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失业保险的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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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61910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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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07-06 18:19:10 |只看该作者
楼主
请问人社局:我是今年三月份从学校下岗的一名幼儿园老师,也办理了就失业登记证,听说有失业保险,请问我符合领取条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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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人社局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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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6-07-08 15:58
网友您好!感谢您的留言,对您的留言我们答复如下:1、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①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③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2、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3、失业人员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指定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失业金申领手续的,视为放弃领取本次失业期的失业保险金。咨询电话:4022614。感谢您对人社部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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