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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寿县时代广场非法用工多年没有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游客:043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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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寿县时代广场里的职工多为下岗工人,每天辛苦工作,仅仅只有1000元左右的工资,多年来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依法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等。职工多次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时代广场领导推脱就不办理。打工者的利益就依靠你们了,请你们查一查,给打工者做主。千恩万谢!!!!打工的可怜啊,无处找人做主。只有依靠政府了!
游客:095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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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6-07-10 09:59 唉,那么多的员工没人敢跟帖,怕炒鱿鱼了,可悲啊。
寿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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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16-07-15 15:48   网友您好!感谢您的留言,对您的留言我们答复如下:您所反映的寿县时代广场员工工资仅只有1000元,不与员工签合同,不依法给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处理。   因寿县时代广场分为寿县寿州时代广场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市公司)和安徽寿县新百时代广场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贸公司)。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于2016年7月12日和14日约谈上述两家公司的负责人,并查阅了劳动合同备案表、工资表等相关用工资料。   经调查:一、超市公司和商贸公司的员工正常月工资都高于我县的最低月工资标准1150元。二、超市公司已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商贸公司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三、两家公司没有督促驻商场租赁经营的厂家与其聘用导购员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尽到管理职责。四、两家公司均存在未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   针对两家公司的上述行为,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向两家公司分别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一、与其所有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二、两家公司要监督厂家与其导购员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依法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落实工资发放监管职责。三、两家公司要依法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   网友如果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下列方式依法维权:一是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电话:0564-4020293;二是依法申请劳动仲裁,电话:0564-4020213。感谢您对人社部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