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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所答非所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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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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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07-27 09:10:50 |只看该作者
楼主
对于网友关于增设监控设备,维护公共设施的建议,住建局的回复倒“快”,却很难令人满意,
——原回帖如此“随着城市建设水平的逐步提高,城市道路、广场上利民、便民的公共设施会越来越多,希望广大市民像爱护自家门前、院内的设施一样自觉爱护公共设施,发现有人为破坏现象应该及时制止,并请向住建局、城管局反映。”
——想提醒回帖的同志,“治城育人”并非都像你“发个希望”,“做个呼吁”就能做到的。而是需要“教育与惩处”并用,才可以实现城市有序管理、市民素质提升的目标。
——职能部门不加强管理,全部寄希望于市民自觉和群众举报,你不觉得有“失职”之嫌吗?另外,市民正是因为不知道破坏者为谁,才建议增设监控设备,难道实施有效监管,保护公共设施,维护公共场所秩序,这不是政府部门的职责所在吗?
——最后,呼吁监察部门对目前一些部门单位的“惰政”“懒政”倾向予以谨慎关注。中国当前正处在难得的发展机遇期,持续快速发展就可以外破封锁、内解困局。但是基层党员干部不思进取、得过且过、做混日子和尚,只怕中央顶层设计的伟大方略,都将了无回声、难见涟漪。警惕!警觉!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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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3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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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6-07-27 15:04
有素养、有水平、有高度。哥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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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74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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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16-07-28 07:42
现在很多部门回帖都是这么敷衍这么官腔的,有时候发帖不但不能解决问题,还把人搞一肚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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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4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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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跟帖时间:2016-07-28 16:09
你这就有点强人所难了,住建局是有执法权力,但是监控他们也安装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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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8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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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跟帖时间:2016-07-29 08:15
感叹楼主的提问题的深度、高度、?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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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4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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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
跟帖时间:2016-07-29 16:21
并不是任何一个单位都可以在公共场所安装监控滴,楼主奇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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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43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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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
跟帖时间:2016-07-29 16:35
楼主才子,文采杠杠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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