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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凭医学死亡证明进行殡葬。请民政局、卫计委、疾控中心共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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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75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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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08-17 07:52:47 |只看该作者
楼主
据闻,我县死因报告在全国倒数,这是多方面因素造成的,但最关键环节是,我县的死因报告是事后调查推断的,并且报告和殡葬形成了时间倒置关系,不利于报告的及时推进,不利于报告的准确和科学性。所以,我建议寿县民政部门、疾控部门等相关单位,共同推进改革,形成:殡葬凭死亡证明登记的制度。家庭死亡的,农村死亡证明可以由本村卫生人员协同村工作人员、邻村卫生人员协同本村工作人员以及乡镇卫生人员协同本村工作人员共同出具,谁出具谁负责的责任划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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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3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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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6-08-17 09:37
出什么馊主意。老百姓办事还不够难吗?证明还不够多吗?出这样证明,那样证明,究竟对老百姓有什么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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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75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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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16-08-19 07:52
2楼你好,现在不是不出证明,而是事后调查推断,群众更麻烦,而且事后处理,往往对家属造成二次伤害。且死因调查对许多疾病的发病态势有很大帮助,可以对今后的疾病防控提供依据和帮助。还有,死因调查可以发现一些隐匿的刑事案件。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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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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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跟帖时间:2016-08-19 09:18
支持楼主!楼主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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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3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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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跟帖时间:2016-08-26 09:38
出什么馊主意。老百姓办事还不够难吗?证明还不够多吗?出这样证明,那样证明,究竟对老百姓有什么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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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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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
跟帖时间:2016-08-26 10:17
老百姓办事还不够难吗?证明还不够多吗?出这样证明,那样证明,究竟对老百姓有什么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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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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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
跟帖时间:2016-08-31 10:24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县殡改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近期公安部等12部门发布文件规定,对非正常死亡的可以出具证明,正常死亡的不再出具证明。所以,您所建议的由民政部门、疾控部门等相关单位和人员共同出具死亡证明的想法非常好、非常及时。我们将积极向上级民政部门反馈,积极改进工作,以适应不断发展的新形势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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