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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身份证和户口簿为什么要同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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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5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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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09-03 10:58:58 |只看该作者
楼主
本人在浙江杭州打过,因G20会议的原因厂里最近放假,我利用放假时间到镇计生办办理一孩的准生证(老婆怀孕5个月)。我向计生办提供了我夫妻两的身份证、结婚证、医院检查B超单、本人的户口簿等材料。就差我老婆的户口簿。(因我老婆一家也在外地打工,户口簿没有拿到)。工作人员说可以拍张照片发来。这是挺简单的事,可我岳父不会呀!因此,这件事办不成了。后电话咨询县计生委,说这是规定,必须得有。我说身份证不能证明我的信息吗?回答是不行。第二天我那我老婆的身份证到派出所让派出所出个常住人口证明,派出所说能用身份证证明的东西不出证明。我想说的是:计生办掌握全国的人口信息,比派出所还要全面(派出所只掌握有户口的人员信息)。为什么公民办事还要提供一些重复、无关紧要的材料。现在政府提倡简便、快捷的服务。我想有些不必要东西还是不要死搬教条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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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22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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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6-09-03 14:28
到村里备注一下就是了,现在确切是说是没有准生证这个说法了,目前国家生育是没有计划规定了,不用原来的先申请后怀孕生小孩了,只要到户籍或者常住地村(居委会)备案登记一下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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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l8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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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16-09-03 16:15
工作人员一句话,普通百姓跑断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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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84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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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跟帖时间:2016-09-03 20:48
典型的不作为。。身份证能证明的东西,还要户口本。可能也就我们国家有这种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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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卫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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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跟帖时间:2016-09-30 10:05
网友您好:感谢您主动回乡办理生育登记,根据安徽省卫计委《关于做好生育登记及审批工作的通知》要求:
一、办理对象:生育服务登记(生育一孩或二孩),夫妻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的。
二、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证件;
2、结婚证、离婚证(含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
3、夫妻近期合影照2寸2张;
4、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外省的,还应提供双方或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卫生计生部门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材料;
5、如果您是长期或多次、多地流动的育龄夫妻,婚育状况和信息核实确实困难的,您需要填写《婚育情况诚信承诺书》,对您的婚育情况真实性作出承诺。
您所反映的情况我县已通知各乡镇,严格按省要求,有身份证没有户口本这种情况可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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