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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办:大顺南路(楚都小区二期)何时已成垃圾焚烧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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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08-25 10:29:47 |只看该作者
楼主
8月24日晚,19点半。大顺南路已然火势汹汹,各种垃圾焚烧起来。这是8月24日早上8点多由各种车辆从各方拉过来的垃圾。道路上到处都是运输过程中落下的各种垃圾。
8月25日8点半左右,又有车辆往这边运来各种垃圾。
这种现象从8月22日下午发现,8月23日晚已集中焚烧一次。
离焚烧点只有100多米处就是居民小区,这样烧法,让我们很不能理解是什么行为。在全县努力争创文明县城,建文明家园的风气中,这样不顾小区居民生活,路面各种垃圾的行为真的就是文明行为?
图为8月24日晚焚烧现场和大顺南路的路面状况。这路修得真宽阔,可是路面的杂物真的就不“美丽”了
请县文明委、环保局尽快给予解决,还居民一个干净、没有焚烧污染的居住环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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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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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6-08-25 12:04
网友您好:
依据《寿县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第七章三十五款规定,垃圾焚烧由寿县城市行政管理执法局处理。建议您向寿县城市行政管理执法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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