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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公司:请还我们一个电费价格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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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52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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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09-17 17:24:52 |只看该作者
楼主
各位供电局领导,物价局领导.你们好,我想请问下,寿县南门外锦绣广场电费这么贵,1.2块钱一度,打过电话问了供电局,为什么没有一个领导为我们百姓解决我们每月交几千电费钱,难道我们挣的不是血汗钱,,就任意让他们胡乱收费吗?一个寿县我想再也没有任何一个地方电费高于这边的了,请领导们重视一下,亏得现在我们还在争文明城市,领导也不想看到这些玷污我们城市的一角吧,请还我们一个公道,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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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64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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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6-09-17 18:45
商业用电就这个价,居民用电是0.5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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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7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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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17-01-28 19:29
看看您的用电场所和用电性质有没有搞错,可以拨打95598国家电网公司的客服电话咨询一下,市话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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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14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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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跟帖时间:2017-01-29 13:49
对自己电费有疑问,可以拨打12398国家能源局电力监管投诉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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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45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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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跟帖时间:2017-01-29 16:52
看下用电性质有没有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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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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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
跟帖时间:2017-02-03 13:57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反映电费标准较高问题,因寿县锦绣广场商铺是楚都锦绣广场小区的商业综合体,在建设时商铺电力设计由专变供电,小区建成后居民用电统一移交由供电公司管理,但商业体用电由开发商要求自管,均由该小区商业综合体专变供电,因商业综合体用电属专变供电,供电资产未移交给供电公司,属该小区所有,商业综合体下的商铺用电由小区物业抄表、收费,与供电部门无关。因电价的制定与监督、管理属国家发改委及物价部门,供电部门也是电价执行单位,不具备执法资格,无法对违价情况进行查处,对小区物业电费收费标准过高的问题可向价格管理部门反映。
谢谢!
国网寿县供电公司
2017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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