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767 | 回复: 23
|
城管局:违章建筑泛滥,你们查了吗?
|
游客:021129
![]()
未注册会员
![]() |
发表于 2016-09-18 14:11:29 |只看该作者
楼主
城管局,这样的违章建筑你们竟然视而不管!位于玫瑰公馆北门西边,把我们的消防通道全部堵死,是一座豪华玻璃房,足足六十几平方,相比之下我们贷款二十年买套房子,我们就显得很惨了!请查处为盼.
|
游客:023559
![]()
未注册会员
![]() |
沙发
跟帖时间:2016-09-18 14:35
违建猖狂,必须严查!!!
|
游客:023628
![]()
未注册会员
![]() |
板凳
跟帖时间:2016-09-18 14:36
有钱。就是任性。。。。。
|
游客:103201
![]()
未注册会员
![]() |
地板
跟帖时间:2016-09-18 22:32
这我记得以前有人提过,城管也回复了,只不过以前没图,现在单从照片看来真的像是违建,因为太明显了,如果真是违建的话到现在还没拆掉,那只能说明一个问题,人家有人啊~呵呵
|
游客:085348
![]()
未注册会员
![]() |
4 楼
跟帖时间:2016-09-20 08:53
寿县城管,呵呵呵。。。
|
游客:085523
![]()
未注册会员
![]() |
5 楼
跟帖时间:2016-09-20 08:55
这位先生你好,首先感谢你的关注,不过有几点你可能并不清楚,我们规划开发5#楼S1超市的时候,你所说的那个拐角的地方本身就是S1超市的附属用地,而该拐角的紧邻南边是绿地及弱电设施,根本不存在消防通道一说,而且该拐角因长期无人管理,渐渐变成了垃圾遍地、污水横流、臭气熏天的卫生死角,严重影响了小区环境及卫生,后S1超市业主经多方协调及经相关部门同意在那建了该处设施,并自费投放了垃圾回收设施,使该卫生死角的环境卫生彻底改观!
|
游客:105446
![]()
未注册会员
![]() |
6 楼
跟帖时间:2016-09-20 10:54
我家就在楼上,以前那地方真的好脏,自从超市业主整顿过之后,环境卫生确实干净整洁好多,小区也安全多了,因为以前那里只是围栏,对我们小区安全也不利。
|
游客:111928
![]()
未注册会员
![]() |
7 楼
跟帖时间:2016-09-20 11:19
5楼和6楼是一个人发贴,太明显啦!!!
|
游客:014015
![]()
未注册会员
![]() |
8 楼
跟帖时间:2016-09-20 13:40
不论涉及到谁,都要严查不留情!!!在法律法规面前,人人平等!!!
|
游客:014123
![]()
未注册会员
![]() |
9 楼
跟帖时间:2016-09-20 13:41
管他是不是一个人,正义的坚决拥护,违法违规,坚决打击
|
游客:015752
![]()
未注册会员
![]() |
10 楼
跟帖时间:2016-09-20 13:57
明显有人在搞特殊化嘛!就看县城管局可干碰硬的了,不要只捏软柿子
|
游客:020813
![]()
未注册会员
![]() |
11 楼
跟帖时间:2016-09-20 14:08
我不是这小区的业主,所以我做个客观的评论,就图片看,这应该是两栋楼之间的间距空地吧,我想这玻璃房如果没有手续那就是违建,6楼应该是房主吧?“多方协调和相关部门同意”我想如果是口头同意的那我们可以当不存在,当然如果有手续且齐全玻璃房的主人也不用多费口舌来解释,要拿不出手续那就是违建.
|
游客:023610
![]()
未注册会员
![]() |
12 楼
跟帖时间:2016-09-20 14:36
按照五楼和六楼的说法,只要感觉地方有垃圾就可以违建?你以为我们是小孩子。违建就是违建,不知道你说的相关部门同意,请问有没有文件?关键你有没有建设许可证。所以你根本就在自圆其说!难道不该查你吗?城管局你们在干嘛?
|
游客:023946
![]()
未注册会员
![]() |
13 楼
跟帖时间:2016-09-20 14:39
脏乱差是人家城管局的事,也没让你盖房子呀?!简直是笑话……
此地无银三百两,你的心思暴露无遗。
|
游客:024202
![]()
未注册会员
![]() |
14 楼
跟帖时间:2016-09-20 14:42
违建当事人,你要相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凡事要能拿上台面。你以为你能糊弄过去?
|
游客:065559
![]()
未注册会员
![]() |
15 楼
跟帖时间:2016-09-20 18:55
明显有人在搞特殊化嘛!
|
游客:083138
![]()
未注册会员
![]() |
16 楼
跟帖时间:2016-09-21 08:31
没有建设许可证,违建就是违建。
|
游客:084127
![]()
未注册会员
![]() |
17 楼
跟帖时间:2016-09-21 08:41
这个房子的人,有什么权利凌驾于法律法规之上?
|
游客:084536
![]()
未注册会员
![]() |
18 楼
跟帖时间:2016-09-21 08:45
是裕德堂所为吗?行为与名字严重不符嘛!
|
游客:084700
![]()
未注册会员
![]() |
19 楼
跟帖时间:2016-09-21 08:47
城管局在回复此贴时,能不能也配发图片?
|
游客:102455
![]()
未注册会员
![]() |
20 楼
跟帖时间:2016-09-21 10:24
为了挡垃圾?可笑至极。六七十平米的违建,还是临街还是那么高档的小区,请问你考虑过别人的感受吗?你难道就真的那么无视法律的存在吗?谁给你的特权!如果为了挡垃圾你的违建房租内干嘛放如此高档的红木家具?!!!!请城管局正面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