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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委:独生子女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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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75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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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3 19:52:25 |只看该作者
楼主
我家孩子已经八周岁了,独生子女每年有240元,而我只领到120元(单位),孩子妈妈没有单位,另外120元从来没有领过,本应是街道发的,但是街道说没有,打电话到县里他们也在推,我不是要那每年的120元钱,我只想知道那120元钱到哪里去了?要没有那也是一分钱没有,要有应该是240元,怎么能是一半呢?求有关部门给予答复。三觉街道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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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卫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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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6-10-14 09:53
网友您好:
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夫妻双方均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职工的,独生子女保健费由双方单位各发一半;只有一方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职工的,独生子女保健费由其所在单位全额发放;夫妻离异或丧偶的,由子女跟随一方全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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