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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局:物业公司不尽责,业主能否拒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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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4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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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9 16:07:26 |只看该作者
楼主
房产局:南门外有多家物业公司不尽责,只管收取物业费,却连最基本的楼道卫生都长期无人打扫,请问遇到这种情况,业主能否拒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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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74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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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6-11-29 19:44
楼主猛透露一下你每平方缴纳多少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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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8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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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16-11-30 08:12
物业太霸道了,不给我养狗种菜,我也不交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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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2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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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跟帖时间:2016-11-30 14:25
2楼讲的不对,小区怎能养狗种菜,物业要是管你这种行为,我们业主一万个支持,看来二楼的跟帖人没有一点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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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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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跟帖时间:2016-11-30 16:37
网友您好,物业服务公司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给广大业主提供服务。对物业服务公司不履行合同的,业主委员会应督促企业落实服务责任,或行使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权力。同时业主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交纳物业费用,感谢您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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