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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新农合:新农合的慢性病证及结报补偿款可顺便到窗口办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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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尊敬的寿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领导! “我县规定慢性病患者报送材料可就近由户口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受理,由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统一报送代为办理,……”。这句话如果这样叙述“我县规定慢性病患者报送材料可就近由户口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受理,由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统一报送代为办理;也可由患者或其委托人顺便直接到新农合窗口申请办理……”。那该多好呀!多一个办事途径,由参合者自愿选择,也可多一个“方便他们就近办理慢性病,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及往返行动上带来的不便”的途径呀!因为有的患者或其委托人距离乡镇卫生院的路程也很远;而有的患者或其委托人顺便到新农合窗口的距离还近一点。 比如:新农合患者在县级及以上医院住院,拿着出院小结,可直接到新农合窗口领取“安徽省参合农民慢性病与特种疾病鉴定申请表”么?如果拿到申请表,出院时顺便请住院科室主检医师签字盖科室章、专家鉴定组组长意见“符合”且签字、县医院医保办盖章后,患者或其委托人顺便可直接到新农合窗口申请办理慢性病证么?可也是多一个“方便他们就近办理慢性病,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及往返行动上带来的不便”的办事途径之一呀! (附回帖内容):2017年1月25日新农合的回帖:“尊敬的发帖人:您好,我县慢性病患者多为老弱病残人员,为方便他们就近办理慢性病,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及往返行动上带来的不便,我县规定慢性病患者报送材料可就近由户口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受理,由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统一报送代为办理,其目的是减少慢性病患者的不必要经济开支,方便群众。请您多一份理解和谅解,更多一份支持和关心,谢谢您的留言以及对新农合工作的关注与关心。 寿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2017年1月24日” 窗口的办事效率快捷些!如果现在到乡镇卫生院申请新农合慢性病证,有的乡镇卫生院可要患者或其委托人等到5月份才有可能拿到新农合慢性病证呀!跨度3个多月,来回折腾可也不容易呀!当然,如果贵中心让患者或其委托人也可自愿选择试用快递(到附件形式)的领证方式,就好像领取拖拉机机动车车牌照、在外地务工农民办理身份证派出所办理的快递形式那样的也可是多一种方便群众办事的选择途径之一呀! 还有:以下的回帖内容都可有时效性?“……可全年累计一次结报(一般在每年的12月份将发票交户口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可以随时结报,也可以定期累计结报一次。” (附回帖内容):2016年10月28日新农合的回帖:“尊敬的发帖人,您好,根据安徽省卫计委《关于印发《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指导方案(2016版)》的通知》(皖卫基层〔2015〕25号)文件精神对慢性病做如下规定:   (一)常见慢性病门诊补偿不设起付线,其可补偿费用的补偿比例为60%。不同病种年补偿总额上限均为2500元,可全年累计一次结报(一般在每年的12月份将发票交户口所在地乡镇卫生院)。   常见慢性病包括以下病症:高血压(Ⅱ、Ⅲ期)、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冠心病(心肌梗塞)、脑出血及脑梗塞恢复期、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及肺心病、慢性溃疡性结肠炎、慢性肾炎、饮食控制无效的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减退)、癫痫、帕金森氏病、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重症肌无力、系统性红斑狼疮、支气管哮喘、椎间盘突出、强直性脊柱炎、骨与关节结核、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硬皮病、银屑病、慢性盆腔炎及附件炎。   (二)特殊慢性病门诊补偿   特殊慢性病患者的门诊费用补偿,可定期累计,执行门诊就诊最高类别医院普通住院补偿政策(含保底补偿政策),参合年度可计门诊就诊最高类别医院最高起付线1次。   特殊慢性病包括以下病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友病、重性精神病、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功能不全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抗排治疗、心脏换瓣膜术后、血管支架植入术后、脑瘫、慢性活动性肝炎、肝硬化失代偿期、肝豆状核变性等。 慢性病报销时,必须提供一级以上(含一级)医疗机构出具的发票原件。   (三)大额普通门诊补偿   对个人因同一种疾病(不属于慢性病或特殊慢性病范畴)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普通门诊医药费用(不含检查费、材料费、预警药品费、单方复方均不可报销的中药饮片费用),参合年度累计达5000元时,按常见慢性病门诊补偿 ;参合年度累计达15000元时,按特殊慢性病门诊补偿,起付线、补偿比例按门诊就诊最高类别医院执行。   感谢您对新农合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寿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2016年10月28日” 2011年10月11日新农合的回帖:“尊敬的楼主您好:按照《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2011版)》(皖卫农〔2010〕48号)文件精神,我县慢性病做如下规定:常见慢性病门诊补偿不设起付线,其可补偿费用的补偿比例提高到50%,不同病种的年度补偿总额上限为2500元,可以随时结报,也可以定期累计结报一次。   1、常见慢性病包括以下病症:高血压(Ⅱ、Ⅲ期)、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冠心病(心肌梗塞)、脑出血及脑梗塞恢复期、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及肺心病、支气管哮喘、慢性萎缩性胃炎、慢性溃疡性结肠炎、慢性活动性肝炎、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肾炎、饮食控制无效的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减退)、癫痫、肝豆状核变性、帕金森氏病、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重症肌无力、系统性红斑狼疮、椎间盘突出、强直性脊柱炎、股骨头坏死、骨与关节结核、脑瘫、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硬皮病、银屑病、慢性盆腔炎及附件炎等。   上述病种以外,对于每年因一种疾病(属于可补偿病种)门诊累计费用达5000元以上的可纳入慢性病补偿。   2、特殊慢性病的门诊补偿不设起付线,其可补偿费用直接比照同级医院住院补偿政策执行,可每季度结报一次。 特殊慢性病包括以下病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友病、精神分裂症、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功能不全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抗排治疗、心脏换瓣膜术后、血管支架植入术后、先天免疫性疾病等。 上述病种以外,对于每年因一种疾病(属于可补偿病种)门诊累计费用达15000元以上的可纳入特殊慢性病补偿。   我县慢性病办理程序如下:慢性病办理需提交以下材料:   1、慢性病申请表(可到户口所在地乡镇卫生院领取)   2、患者原始病历(二甲以上医院)   3、患者就诊证复印件   4、患者身份证复印件   5、患者一寸照片三张   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第一步 患者到户口所在地乡镇卫生院领取慢性病申请表   第二步 到县医院或县中医院鉴定检查   第三步 鉴定合格、专家签署意见后将材料交户口所在地乡镇卫生院   第四步 乡镇卫生院登记后统一报县新农合管理中心   第五步 新农合中心审查确认发证   第六步 乡镇卫生院统一将参合患者信息录入泰阳系统   第七步 患者到户口所在地乡镇卫生院领取慢性病就诊证。   具体您也可电话咨询新农合中心4022161,4028069,4030311或当地卫生院农合办。感谢您对我县新农合工作的关心与关注。 寿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2011年10月11日”
寿县新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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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7-01-27 15:56 尊敬的发帖人:您好,我县慢性病患者多为老弱病残人员,为方便他们就近办理慢性病,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及往返行动上带来的不便,我县规定慢性病患者报送材料可就近由户口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受理,由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统一报送代为办理,其目的是减少慢性病患者的不必要经济开支,方便群众。请您多一份理解和谅解,更多一份支持和关心,谢谢您的留言以及对新农合工作的关注与关心。 寿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2017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