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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独生子女享受哪些优待政策?
游客:0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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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我是一名在职事业单位工人,2001年结婚,妻子无工作。在民政部门履行婚烟登记,领取计生部门核发的《一孩生育准生证》。2001年11月婚生子(男孩)出生。即向单位申报《独生子女光荣证》,但当时所在单位以“办不了”为由没有给予登记。直至2008才在社区街道申领了《独生子女光荣证》。请问,我现在能不能将有关手续转回所在单位?2017年后计生政策对独生子女职工都有哪些?
游客:085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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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7-02-07 08:57 现在独生子女抚育费好像不发了吧?鼓励生二孩啦。
游客:05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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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17-02-07 17:02 孩子现在恐怕上高中了吧,你才问有哪些优待政策,早干嘛去了。
游客:10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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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跟帖时间:2017-02-08 10:17 现在独生子女抚育费好像不发了吧?鼓励生二孩啦。
寿县卫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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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跟帖时间:2017-02-20 11:25 网友您好: 持有《独生子女光荣证》享受的政策都是一样的,2016年1月1日寿县整建制划归淮南市管辖,淮南市卫计委要求寿县人民政府执行淮南市人民政府文件,淮府[2010]80号文件〈关于印发淮南市计划生育家庭权益保障办法的通知〉,兑现相关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优惠政策。如果您对政策还不清楚,可以致电寿县卫计委家庭发展股详细咨询,电话:0554-4023985,感谢网友对卫生计生工作的关心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