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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执法局:请关注通淝门附近的烧烤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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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3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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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2-08 15:18:24 |只看该作者
楼主
通淝门附近最近又增加一处烧烤摊,原来两处就已经弄得乌烟瘴气,从通淝门西侧楼梯登城墙都不能睁眼。烧烤污染已经严重影响了古城形象,请城管局予以关注,加大执法力度,划定禁止烧烤区域。
法律依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七十四条 市、县人民政府可以划定禁止露天烧烤区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政府划定的禁止露天烧烤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第九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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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4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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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7-02-08 16:11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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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85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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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17-02-09 08:56
建议依法取缔或挪作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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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5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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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跟帖时间:2017-02-09 10:59
应该在南门口适合位置搞一个美食街,这样既能保护古城环境,又能满足游客市民的需求,同时也能满足一些经济苦难的小摊主创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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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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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跟帖时间:2017-02-14 14:56
网友你好:
你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已介入调查。我们会加大监管力度,督促烧烤店主更换无烟烧烤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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