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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管理大队:划定的停车位置私设路障,请取缔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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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5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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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3-22 17:01:07 |只看该作者
楼主
东门内环向南约200米处有一商铺在交警队划定的停车位置私设路障,不准群众停车,请取缔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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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4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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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7-03-23 21:40
城内北大街商店前,饭店前更严重,好好的停车位被占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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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82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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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17-03-24 08:24
城内北大街商店前,饭店前更严重,好好的停车位被占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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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5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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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跟帖时间:2017-03-24 09:51
执法部门,群众利益的维护者,更是群老百姓的重托,应该制定一个长效机制,不能民不告官不究,视而不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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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2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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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跟帖时间:2017-03-24 12:01
北街,沿街商铺业主,占用机动车临时停车位,不让机动车停放现象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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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15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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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
跟帖时间:2017-03-24 13:51
管二天,松半个月,应该建立一个长效机制。好好的停车位私设障碍、放几个小板凳,怎么弄!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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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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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
跟帖时间:2017-03-24 15:17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县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我们接到您的反映后,已安排人员前往查处取缔
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17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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