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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广新局:古城保护我们支持,但是保护古城和保护动物应同步进行
游客:09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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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针对“第十九条 寿州古城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饲养家禽、家畜以及散养犬类。”,提出我们的看法:保护古城和保护动物应同步进行,让所有流浪的动物有家可归。一个文明的城市首先是座和谐的城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城市。狗一直是人类的朋友,狗可以看家护院、像家人一样陪伴每一个家庭,给人类带来快乐和慰藉。但是因为少数人的遗弃,让古城有了流浪的狗,对于这些流浪的狗,政府应该有一个容留的场所,或者鼓励和资助民间机构去收养,创建一个人、动物、自然和谐相处的环境,而不是简单粗暴地一味禁止,用暴力去捕捉和处死。党的十八大报告也强调,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个方面和全过程。保护环境,保护动物,其实就是保护我们人类自己。
游客:093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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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7-04-11 09:30 古城保护范围内禁止饲养家禽、家畜以及散养犬类,我的看法是:饲养家禽、家畜的户主出门给宠物带上“尿不湿”,或者带上塑料袋什么的,及时清理大小便。城管部门加强巡查,对于不能如此的严管重罚。对于流浪动物由政府安排一个收容场所,鼓励爱心人士收养。保护动物,人人有责。
游客:09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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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17-04-11 09:35 针对“第十九条 寿州古城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饲养家禽、家畜以及散养犬类。”现提出以下不同意见:保护古城和保护动物应同步进行,让所有流浪的动物有家可归。一个文明的城市首先是座和谐的城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城市。狗一直是人类的朋友,狗可以看家护院、像家人一样陪伴每一个家庭,给人类带来快乐和慰藉。但是因为少数人的遗弃,让古城有了流浪的狗,对于这些流浪的狗,政府应该有一个容留的场所,或者鼓励和资助民间机构去收养,创建一个人、动物、自然和谐相处的环境,而不是简单粗暴地一味禁止,用暴力去捕捉和处死。党的十八大报告也强调,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个方面和全过程。保护环境,保护动物,其实就是保护我们人类自己。
游客:032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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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跟帖时间:2017-04-11 15:27 打狗决不能手软!!!
游客:04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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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跟帖时间:2017-04-11 16:00 凭什么打狗?为何不罚主人?就因为狗弱势?这真是个弱肉强食的社会啊,谁弱谁被欺!
游客:043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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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
跟帖时间:2017-04-11 16:32 寿州古城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饲养家禽、家畜以及散养犬类。”这与保护动物能扯上关系吗?
游客:045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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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
跟帖时间:2017-04-11 16:51 保护动物不能等同狗散养,现在小区内到处是狗,特别是些大狗,绝大数的人是反对散养狗的。 坚决支持“寿州古城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饲养家禽、家畜以及散养犬类。”这一条款。
游客:045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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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
跟帖时间:2017-04-11 16:56 禁止散养,请问怎么禁止?是不是抓到散养的狗打死?或者关起来等几天主人找不到然后卖狗肉?如果是这样的后果,就涉及到保护动物。
游客:045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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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
跟帖时间:2017-04-11 16:59 散养的狗基本都是性格好的狗,不会无缘无故去咬人,谁说绝大多数人反对散养狗?!我和周围人就不反对!
游客:055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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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
跟帖时间:2017-04-11 17:57 我们这个社会到底是以人为本?还是以狗为本?我们总不能走到街上,天天为狗让路吧?建议在老城区严厉打击散养遛狗行为!谁要是养狗请到新城区去
游客:074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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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
跟帖时间:2017-04-12 07:46 保护动物不能等同狗散养,现在小区内到处是狗,特别是些大狗,绝大数的人是反对散养狗的。 坚决支持“寿州古城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饲养家禽、家畜以及散养犬类。”这一条款。
游客:083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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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
跟帖时间:2017-04-12 08:31   坚决支持“寿州古城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饲养家禽、家畜以及散养犬类。”这一条款。
游客:084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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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楼
跟帖时间:2017-04-12 08:40   9楼讲得好,东门口附近居住一位曾经从事建筑行业的老者,他经常遛2条大狼狗,每次遇到我们都躲着这畜生,想一想真生气,真是人不压狗呀。
游客:093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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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楼
跟帖时间:2017-04-12 09:33 楼主,淮南市是不是应该再出台《淮南市寿州古城宠物保护条例》(草案)呢?
寿县文广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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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楼
跟帖时间:2017-04-12 11:22 尊敬的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淮南市寿州古城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推进立法进程中,我们始终坚持“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的原则,把民主立法贯穿《淮南市寿州古城保护条例》起草全过程。下一步,《淮南市寿州古城保护条例》(草案)将积极向城管部门征求意见和建议,继续修改完善,按照“立得准,可操作、真管用”标准,依法合理对相关条款进行调整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