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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农村低保如何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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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15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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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4-30 13:57:05 |只看该作者
楼主
请问农村低保户有什么条件,如何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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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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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7-05-02 08:55
网友你好!感谢你对我县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你提出的如何申请农村低保问题,按照现行低保政策答复如下:
一 、办理条件
持有我县常住城市(农村)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县城市(农村)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规定条件的,均可以申请城市(农村)低保待遇,以户施保。2017年,我县城市低保标准为人均每月500元;农村低保标准为人均每年3180元。
二、 办理程序
1、个人申请。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其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受申请人委托,村(居)委可代其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委托书、授权书。
2、乡镇人民政府根据个人申请在村委会协助下对低保申请家庭逐一入户调查。
3、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民代表对申请人进行听证民主评议。
4、将听证民主评议情况在公示栏进行公示。
5、乡镇社会救助评审组评审,符合保障条件的,由乡镇报县民政局审批。
6、县民政局审批并予以公示。
如有其他不明事宜,你可以电话联系寿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
联系电话:0564-275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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