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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请督促寿春镇中心卫生院退还风险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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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43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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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4-30 16:31:34 |只看该作者
楼主
我们于2003年上班时医院收取了风险押金,考虑到收取风险押金属违法行为,医院在我们的多次要求下于2012、2014年分比例退还了一小部分,时至今日医院再无任何消息,多次询问均未给予解决。请卫计委领导予以重视,后续如再无消息,我们将诉诸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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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45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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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7-05-01 16:55
打第一时间或市长热线,让媒体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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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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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17-05-02 10:13
收取押金数字。应该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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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2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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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跟帖时间:2017-05-02 14:33
现国家已明令不给收取任何形式风险押金,你还让他公开?以前收取的单位须全部退还,县医院、中医院早已退还,我看最好的办法就是通过媒体曝光,看看哪个领导还在目前高压态势下违法、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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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3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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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跟帖时间:2017-05-02 15:07
收了你多少风险押金,已退回多少?有什么不好说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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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卫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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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
跟帖时间:2017-05-03 16:16
网友您好:
2003年医院为扩大规模,发展业务并解决部分职工子女就业问题,收取新招聘人员2-5万元不等的风险金,用于购买医院新开设的门诊部的地点及房屋,当时招聘人员为自愿缴纳并约定招聘人员如离职将全额退还风险金(已有3人离职全额退还)。由于2009年医改开始此部分招聘人员按医改政策纳入编制(此前为临时工作人员),便开始索要风险金,截止目前医院仍欠账较多(总额约500万元,其中风险金约40余万元),下一步医院如有结余将按计划按比例清偿债务,力争早日还清旧账。
感谢网友对卫生计生工作的关注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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