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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局:二手房买卖相关信息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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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4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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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4-24 20:14:55 |只看该作者
楼主
咨询下二手房过户,买卖双方需要提供哪些证明和缴纳哪些税???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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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2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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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7-04-25 09:25
税费是属于地税部门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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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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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17-04-28 17:19
网友您好,国有出让土地上二手房过户,请提交下列材料:1、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地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证;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如买卖合同;5、税收证明。
买方需交纳契税等税收,卖方需交纳增值税等税收,具体税收政策请咨询寿县政务中心地税局窗口,电话:0554-4108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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