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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关于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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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3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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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7-18 10:36:33 |只看该作者
楼主
是不是没有工作的农村户口老退伍军人到了60岁以后可以领取相应的生活补助,如果有,请问怎么办理领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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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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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7-07-18 15:17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县民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根据您的留言,现回复如下:
1、申报条件。本辖区内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是指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2、申报程序。⑴个人申报。本人向现在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⑵村(居)委会初审。对符合条件人员填写《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信息采集表》和《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审查表》,连同个人相关证明材料报乡镇;⑶乡镇复核。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后,将信息采集表、审查表、人员花名册和个人相关资料等材料上报县民政局;⑷县民政局会审认定。
3、所需材料。⑴本人申请;⑵退伍军人证或退伍军人登记表、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⑶《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信息采集表》(贴1寸半身免冠彩照)和《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审查表》各一份。
咨询地址:寿县民政局优抚股(寿县城投大厦九楼),联系电话:0554-2751312。
2017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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