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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管理局:单位不允许房屋过户是不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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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6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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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6-13 06:03:29 |只看该作者
楼主
你们好!我是正阳中学内一住户,08年从正阳中学某老师处购得一套房,有房产证,正阳中学以种种理由不给过户,说是政府土地。我想即使是政府划拨土地也应该允许过户呀,房产证不就是过户的凭证吗?
请问,正阳中学这样做是否符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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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3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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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7-06-13 10:34
整个寿县老城区都以不是土地出让理由冻结二手房交易近1年,原因说出来你也无力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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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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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17-06-19 16:25
网友你好!因学校使用的土地属于划拨教育用地,学校内的房改房上市交易需征得学校的书面同意,方可进行上市交易, 此外,如房改房用地在正阳中学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范围内,买卖双方还要申请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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