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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寿县2017.5.21日楼市限价令出台 高层每平方米不得超过5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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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6-03 10:27:08 |只看该作者
楼主
淮南寿县楼市限价令出台 高层每平方米不得超过5500元
核心提示:原则上,要求新城区毛坯房总层高11层以上均价控制在每平方米5500元以内,11层(含)以下均价控制在每平方米6000元以内。宗地商品住宅房屋销售价格由国土部门根据区位条件提出建议由县土地利用协调会研究后确定。
“原则上,新城区毛坯房总层高11层以上均价控制在每平方米5500元以内,11层(含)以下均价控制在每平方米6000元以内。”日前,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专门发文【寿政办(秘)2017(76)号】,对寿县房地产市场走势进行科学引导,力促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附: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
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现就进一步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大居住用地供应力度,合理调整土地供应结构
县国土、规划等部门根据我县同期城镇化水平和市场需求,编制土地供应计划,合理确定土地投放量,把控好土地的投放节奏与幅度,优化控规和规划设计条件中的商住用地比例,提高上市居住用地占比,满足刚性需求,兼顾改善性需求,上半年在新城区力争再推出300亩居住用地,下半年根据市场需求,适时推出相应数量居住用地。(牵头单位:县国土局;协同单位:县住建局、县房产局)
二、加快已供用地开发建设进度
对已供居住用地的合同履约、规划、施工、预售、竣工等各环节进行督查,落实开发进度计划,重点解决规划方案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开竣工、预售许可环节存在问题。对因开发企业自身原因闲置土地、不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的,依法追究违约责任。同时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联合监管,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帮助开发项目尽快达到预售条件,推盘销售。(牵头单位:县国土局;协同单位:县住建局、县房产局)
三、强化商品房销售管理
取得预售许可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需在10日内一次性向社会公开房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不得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同时,要按照要求做好现场公示,并接受监督。对已销售的房源,应当予以明确标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开发项目,不得进行预售,不得以认筹、预定、排号等方式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付款等费用。不得采取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的方式预售商品房。(牵头单位:县房产局;协同单位: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委)
四、盘活存量安置房
政府投资建设的安置房在满足征迁任务外,多余安置房可完善相关手续,推向市场公开销售,优先出售给棚改项目采用购房券或货币补偿的被征迁户。(牵头单位:县房产局;协同单位: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寿春镇、八公山乡)
五、加强已供土地商品房价格管理
价格管理部门要加强新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备案管理,积极引导开发企业根据开发建设成本、合理利润等因素科学合理定价。新建商品住房首次明码标价备案应按项目地块参照同区域、同品质、同类型新建商品住房备案价格确定首次备案价格。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不得以“价外加价”等方式超出备案价格对外销售。(牵头单位:县发改委;协同单位: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房产局)
六、新增土地出让采取“限房价,竞地价”政策
2017年新出让商品住宅类房地产用地施行“限房价、竞地价”政策,竞买人参与我县商品住宅类房地产用地报名时,须出具商品住宅房屋销售价格《承诺书》,承诺竞得所属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所开发项目商品住宅房屋销售均价不得高于出让条件要求。原则上,要求新城区毛坯房总层高11层以上均价控制在每平方米5500元以内,11层(含)以下均价控制在每平方米6000元以内。宗地商品住宅房屋销售价格由国土部门根据区位条件提出建议由县土地利用协调会研究后确定。(牵头单位:县国土局;协同单位: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房产局)
七、强化房地产市场联合监管
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重点查处违规预售、囤积房源、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价格管理部门要及时查处“价外加价”等违反价格管理行为。公安、工商等部门要严厉打击“捆绑销售”、发布和炒作虚假广告信息、制造市场恐慌等违法违规行为。国土、住建、房产、发改、公安、市场监管、税务、金融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联合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加大曝光力度。(牵头单位:县房产局;协同单位:县发改委、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金融办、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广电台、县信息中心)
八、加强房地产市场舆论引导
加大房地产相关信息公开,及时解答群众关心的政策问题,新闻媒体要加强宣传,引导居民理性消费,防止虚假信息和不实猜测、评论误导群众。对捏造信息、虚假报道、制造和传播谣言的新闻媒体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稳定消费者信心。(牵头单位:县房产局;协同单位:县广电台、县信息中心、县效能办)
九、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重大政策性调整,以调整后的新政为准。
十、本实施意见由县房产局、县国土局、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负责解释。
来源:寿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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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2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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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7-06-03 12:22
淮南寿县2017.5.21日楼市限价令出台 高层每平方米不得超过5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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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24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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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17-06-03 14:49
新城区房均价普遍700O以上,是铁一般的事实,这个不需要调查都知道,超出指导价的处理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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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4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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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跟帖时间:2017-06-03 22:41
寿县限房价,竟地价的政策出台比较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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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4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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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跟帖时间:2017-06-03 22:43
估计效果甚微,不会有太明显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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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1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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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
跟帖时间:2017-06-03 23:12
出台《限价令》不如出台《限购令》,让虚高房价应声落地!这个措施非常管经!不信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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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2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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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
跟帖时间:2017-06-04 12:11
2017.5.21日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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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65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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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
跟帖时间:2017-06-04 18:57
状元一号,首付20w,月供2800,在寿县的平均工资有3600吗?是否意味着买了房,就必须在大城市工作挣钱还房贷?留不住人才,谈何发展,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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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7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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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
跟帖时间:2017-06-04 19:00
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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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7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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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
跟帖时间:2017-06-04 19:10
加一条,十年不允许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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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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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
跟帖时间:2017-06-05 09:13
寿县房价是真贵!一个地方房价要跟他的经济匹配!一个贫困县的房价都快赶上市了!每年的财政贫困拨款好意思接收吗!可笑!我们的当家理事的主人在哪里呢?强烈希望国家可以管一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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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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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
跟帖时间:2017-06-05 09:30
看到这个文件挺激动,对政府的做法支持,可一看到“原则上”几个字心又凉了半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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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0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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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楼
跟帖时间:2017-06-05 10:06
一二线城市的房价就和收入成正比吗?别指望房价会降,那不过是自我安慰的调剂品,新城区房价不会再降了,你看抢房的场面就知道了,开盘200套600多人抢,现在是供不应求的场面,如果都不买的话,还有可能会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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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1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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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楼
跟帖时间:2017-06-05 11:23
大家都别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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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2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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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楼
跟帖时间:2017-06-05 14:08
应该继续控制房价,让房地产的利润回归到合理的区间,现在寿县的房价高的离谱了,让我们工薪阶层怎么买房呀,青天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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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2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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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楼
跟帖时间:2017-06-05 14:23
同意楼上的,让我们靠工资吃饭的也能买的起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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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22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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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楼
跟帖时间:2017-06-05 14:28
愿望是好的,现实是残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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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23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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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楼
跟帖时间:2017-06-05 14:34
这个政策姗姗来迟,没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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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3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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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楼
跟帖时间:2017-06-05 15:13
楚都一号院的楼王都卖9000多一平米不还是照样有人买,政府出的是指导价,开发商只需把最差的房源标上5000起,均价还会在七千上下,不会有太大浮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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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32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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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楼
跟帖时间:2017-06-05 15:24
政府所定住房指导价格和开发商实际售楼价格严重不符,差距多少才算合理?政府批准预售许可证,完全有能力合理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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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62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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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楼
跟帖时间:2017-06-05 18:27
就怕原则上规定,总会找到非原则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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