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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残疾军人护理费差额部分何时打卡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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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3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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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8-22 09:32:16 |只看该作者
楼主
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护理费标准是按当地市职工每年的平均工资水平发放的,而每年的标准不一样,从而形成差额。过去都在6,7月分就把差额部分打卡发放了,为何今年至今没法,请问今年何时打卡发放?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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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13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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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7-08-22 11:35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职工工资也同时提高,今年的工资水平肯定比去年高些,残疾军人的护理费标准也同时提高。而残疾军人的护理费是从每年的7月1日至第二年的6月30日为一个周期。应补差额部分应该从7月1日至当年的12月31日的6个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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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35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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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17-08-22 15:57
是啊,什么时候能打卡发放,不能老是拖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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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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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跟帖时间:2017-08-23 08:25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县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您的留言,现回复如下:
根据《淮南市民政局淮南市财政局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淮民〔2016〕138号)规定,从2016年10月1日起调整我市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一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维持现有标准不变:(1)因战、因公一级和二级的,维持现有标准不变,为29606元;(2)因战、因公三级和四级的,维持现有标准不变,为23684元;(3)因病一至四级的,维持现有标准不变,为17764元。我县按照淮南市的标准已执行发放到位。咨询地址:寿县民政局优抚股(城投大厦九楼),联系电话:0554-2751312。
2017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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