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766 | 回复: 4
|
交警大队:老城区电瓶车伞的安全隐患
|
游客:101641
![]()
未注册会员
![]() |
发表于 2017-09-08 10:16:41 |只看该作者
楼主
现在寿春小学已搬迁至老二中,每天上下学都有交警在疏导交通,在此为交警同志的辛勤工作点赞👍
但同时也发现很多安全隐患,前期有网友指出那种装有伞骨的电瓶车伞,在行驶中随着车的摆动而左右大幅度摆动,确实极其不安全,而且伞骨尾部的高度正好是骑车带孩子上学坐在后座上孩子面部的高度,也是在步行孩子面部的高度!如此窄的巷子上下学家长孩子几千人,安全隐患确实相当大!为什么得不到重视呢?难道真的非得出了事再重视起来!
|
游客:010804
![]()
未注册会员
![]() |
沙发
跟帖时间:2017-09-08 13:08
上次网友提出后交警回走也管了,只是让骑车人把伞收缩一下,过了交警视线后又撑起来了,这样当然起不了作用,应该没收才行。其实又不是下雨天,没必要撑伞的,只顾自己不考虑别人安全,刮着行人的脸怎么办?
|
游客:034344
![]()
未注册会员
![]() |
板凳
跟帖时间:2017-09-08 15:43
说的有道理,这样的隐患不除,出事那就是早晚得事了,一楼说的是,刮着脸还不是最严重的,要是戳到眼部………真的不敢想!!
|
游客:102704
![]()
未注册会员
![]() |
地板
跟帖时间:2017-09-13 10:27
如果真出了事故,交警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
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
未注册会员
![]() |
4 楼
跟帖时间:2017-09-28 16:47
尊敬的网友您好!交警部门执勤人员对非法安装车伞的电动车主进行规劝提醒警告,讲明利害关系。针对拒不整改者进行处罚。同时也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能积极配合交警门做好此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