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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请公布重度残疾军人的护理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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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34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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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1 15:47:31 |只看该作者
楼主
过去在每年10月1日之前都能及时 公布第二年的一至四级重度残疾军人护理费(2017年6月30日至2018年7月1日)标准的。请求贵局及时公布此项标准,这也是涉及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的,并且也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政策的,没必要保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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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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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7-10-12 10:19
第一,淮南市公布的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与你们民政局公布的标准不一样,你们公布的标准普遍低于市的标准,为什么?要知道现在请一个护理人员,管吃管喝还得另给工资4000元呢,你们卡扣了标准,对得起人吗?第二,请你们不要再回复说;请电话咨询优抚股了。因为我们都是重度残疾人,不是耳聋就是眼花腿脚不行,根本直接咨询不了,麻烦你们直接回复一下。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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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3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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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17-10-12 10:38
网站都会用,电话却不会打,比较厉害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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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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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跟帖时间:2017-10-13 15:35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县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您的留言,现回复如下:
根据《淮南市民政局淮南市财政局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淮民〔2016〕138号)规定,从2016年10月1日起调整我市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一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维持现有标准不变:(1)因战、因公一级和二级的,维持现有标准不变,为29606元;(2)因战、因公三级和四级的,维持现有标准不变,为23684元;(3)因病一至四级的,维持现有标准不变,为17764元。我县按照淮南市的标准已执行发放到位。经请示,市民政局暂未对一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进行调整。咨询地址:寿县民政局优抚股(城投大厦九楼),联系电话:0554-275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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