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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我的户口为什么就成了空挂户?该如何解决?
游客:02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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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我98年因升学,将原寿县大顺镇殷埠村(现为袁湖村)的农村户口转移到就学地,2001年毕业迁回原籍,派出所不给迁回村里,只在大顺镇搞个空挂户至今,本人在大顺镇没有任何住所,一直想把户口迁回村里,一直不能办理,我该怎么办呢?   2008年结婚后,老婆户口(农业户口)不给跟我户口,单独立户在村里,并在村里分到了宅基地,拿到了土地证,后因感情不合离婚,她将户口迁回原籍(湖南省湘西),今年考虑小孩问题,经过慎重考虑,又复婚,办理户口迁入时,村里镇里都同意迁入,派出所又不允许迁回村里,要求必须挂靠在我的空挂户上,这样就改变了她的农业户口性质,真不知道怎么办了?请求给予帮助,万分着急,万分感谢!
游客:03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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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8-04-27 15:23 派出所不给户口回迁袁湖村程序上是对的,因为,行政村 合并在你升学迁户后已变更行政村名,殷埠村已不能作为自然行政村接纳户口登记。所以,针对此情况你应该先到现在的袁湖村申请户口证明,证明你是原殷埠村民,然后持证明到户籍管理部门方可办理户籍入户登记。
游客:085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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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18-05-11 20:53 早就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了,楼主何必纠结于此!
寿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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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跟帖时间:2018-05-16 08:10 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对公安户籍管理工作的关心和关注!   《淮南市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规定——乡村或集体土地性质区域的居民申请投靠类户口迁移:在我市乡村拥有集体土地性质的合法稳定住所且具有居民家庭户口(散居户、空挂户或集体户除外)的人员,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及同户成年子女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直系亲属投靠户口迁移。迁入乡村集体土地区域的,还需出具村(居)委会同意接收入户的证明。你的户口暂无迁入农村的相关政策依据,具体事宜以户籍民警答复为准。谨此回复 寿县公安局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