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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关于2016年服务期满三年的特岗教师无法享受一次性补贴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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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llofdu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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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3-20 08:42:51 |只看该作者
楼主
不知道领导有没有考虑16年特岗服务期满后离职情况,我们13年成为特岗,16年服务期满后离职也算没有履行协议,如果没有履行协议想必特岗服务期满证书也就不会给我们发了,对于我们这些服务期满没有选择直接入编的老师,大多是外地过来,家庭原因才放弃了直接入编的机会,没想最后还以次剥夺了我们享受合理的奖励补助机会,要知道我们当时的特岗协议是清楚的写着享受与在编教师同等待遇的条款的,希望上级部门能够分情况对待,不要寒了我们这些曾经为寿县教育事业贡献过自己最宝贵的三年青春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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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2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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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8-03-20 12:22
既然是工作性奖励,教育局就应该按照之前工作月份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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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75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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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18-03-20 19:54
同样的疑问,希望给予完整明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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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跟帖时间:2018-03-20 22:00
确实,服务期满不能算违反协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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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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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跟帖时间:2018-03-21 11:15
特岗教师协议约定:特岗教师聘用期间,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教师工资标准,享受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的绩效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障待遇,我县已经充分履行了上述协议。对于不属于上述工资待遇范围、由我县自筹资金发放的年终一次性工作奖励,根据县政府意见,2016年12月底前离开工作岗位的特岗教师,不予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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