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论坛首页 > 百姓话题
返回列表 发帖 回复
国土局:请问老城区的房子转让,土地证可否一同办理?
dyyxjhb
  • 1 主题
  • 0 帖子
  • 106 积分
新手上路
楼主

国土局:以前听说老城区的房子转让,土地证不能转让变更。因为老城区的国有土地证是划拨土地,要等政府同意后,补缴土地转让金,才能办理土地证变更。现在可以补缴土地转让金并办理变更手续吗,请回复,谢谢!

寿县国土资源局
  • 0 主题
  • 28 帖子
  • 224 积分
新手上路
沙发
跟帖时间:2018-08-24 16:01

网友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取得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 ,转让房地产时应依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