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青社区张银书记,东园村拆迁补偿以及集体公共资产补偿款已陆续发放,但却并不是所有村民都有钱可领,有的已经去世几十年的村民名下甚至都分到了,可原有的原始村民有的一分钱都没分到!虽说有这么个政策增人不增田减人不减地,但那这是针对的承包责任田,反观除家庭个人承包田以外的集体公共资产所得补偿款难道不属于全体村民吗?从公平公正的角度考虑不应该是全体村民平分的吗?而有的去世几十年的村民名下都能分到集体补偿款有何法律依据?再有这种去世村民名下的补偿款发放可有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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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春镇永青社区:为什么去世几十年的人名下都能领到集体资产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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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554
新手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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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5-21 20:15:31 |只看该作者
楼主
永青社区张银书记,东园村拆迁补偿以及集体公共资产补偿款已陆续发放,但却并不是所有村民都有钱可领,有的已经去世几十年的村民名下甚至都分到了,可原有的原始村民有的一分钱都没分到!虽说有这么个政策增人不增田减人不减地,但那这是针对的承包责任田,反观除家庭个人承包田以外的集体公共资产所得补偿款难道不属于全体村民吗?从公平公正的角度考虑不应该是全体村民平分的吗?而有的去世几十年的村民名下都能分到集体补偿款有何法律依据?再有这种去世村民名下的补偿款发放可有监督? |
寿春镇
新手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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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9-05-27 16:29
尊敬的网友你好,谢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寿县寿春镇永青社区原东园村拆迁补偿以及集体公共资产补偿款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通过,根据80年参加过分配承包地并参与集体劳动的村民才有参与分配集体公共资产补偿款的权利。集体公共资产补偿款分配后照册后报社区后交于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中心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