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论坛首页 > 百姓话题
返回列表 发帖 回复
公安局:非农户口转农业户口
冰力十足
  • 2 主题
  • 0 帖子
  • 110 积分
新手上路
楼主

本人98年去淮南市煤炭体育运动学校读书,农村户口被迫迁出到读书地,2001年毕业后迁回来时就只能回迁到寿县堰口镇街道和平选区,问了派出所就说都这样操作的,不能签回原来十字路村梳头生产队里。后来几经周折也只能迁到寿县堰口镇十字路村街道和平选区,不能迁回十字路村梳头队里,户口也一直是非农户口。老家的田地是父母在耕种,宅基地也是父母名下的,没有我的名字,一直担心剥夺了我的田地和宅基地。虽然我的户口在村里但申请不到宅基地,村里的答复是父母的宅基地就是我的,但没有在宅基地上写我的名字,我一直不安,虽然我在浙江打工,但早晚我还要回到老家的啊,在浙江打工的我也没有买房,在外面也没有归属感,只想有条件能回到家乡有所作为。因此恳请领导能帮我解决非农户口转回农业户口,万分感谢!

Website_assistant
  • 0 主题
  • 1 帖子
  • 0 积分
未注册会员
沙发
跟帖时间:2023-07-06 16:31

尊敬的寿州论坛网友你好:
       经了解,根据《安徽省公安厅关于贯彻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意见做好“一元化”户口登记工作的通知》(皖公治安[2015]269号)相关规定:“自2015年7月1日起,全面推行’一元化’户籍登记,取消户口性质变动审批,全省公安机关一律取消‘农转非’和‘非转农’的户口性质变动审批”。
       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淮府[2015]94号)相关规定:“在我市拥有集体土地性质的合法稳定住所且具有居民家庭户口的人员,准予其共同生活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申请直系亲属投靠户口迁移”,虽然您的父亲在乡村拥有集体土地性质的合法稳定住所,但由于您是成年人,因此无法办理迁往乡村集体土地的父母户下的户口业务。
       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联系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联系方式:0554-4108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