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堰口镇:咨询关于行蓄洪区县内买房补贴详细!
蛤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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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去年村里发的单子。行蓄洪区有安置和自主购房和投亲靠友几种方案。后面通知投亲靠友取消了。一种是移民迁建的房子要交钱,每个人三十平方。还有一种是在本县范围内买房补贴九万三,本县范围外补贴八万三,现在咨询这个补贴需要拿房产证或者购房合同才能拿到补贴。那本县范围内有很多回迁房也就是移民迁建房子,都是集体产权,请问这样的怎么申请补贴。需要出具什么证明材料。如果回迁房就是移民迁建的房子不能申请补贴。那么请问现在行蓄洪区的移民迁建房子也都是没有房产证的。请领导给个详细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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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20-09-25 11:25

尊敬的网友:您好!  

  收到您在寿州论坛的发帖,经咨询镇居民迁建办公室,现把寿县行蓄区安全建设有关政策告知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按照《寿县行蓄洪区安全建设建档立卡基础信息表》建档立卡条件要求,建档对象为居住在淮河行蓄洪区和干流滩区设计洪水位以下,准备建新房(包括购买商品住房和投亲靠友)拆旧房的居民,以2018年3月31日前户口本户籍为准。也就是说要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2018年3月31日前已经有独立的户籍

  二是有房屋。  

  按照寿县县委寿发 [2019]11号文件《寿县淮河行蓄洪区安全建设工作实施意见》规定:安置奖励政策。县城规划区外的搬迁户,老房拆除后一次性奖励5000元。到集中安置区选房的,按人均30平方米计算不超面积的,按成本价(以招标价减去县以上补助资金测算)结合楼层系数由乡镇与安置户进行结算。超出面积的,按政府指导价(县政府按各乡镇实际情况确定〕结合楼层系数由乡镇与安置户进行结算。每户增购安置房面积不得超过30平方米。

  3、城镇购房要求:购房时间必须是2019年4月1日以后,在县内外购房均可,原则上鼓励在本县范围内购买商品房,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购房户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包括:申请、迁建协议、户主(购房人)身份证、户口簿、购房合同、房产证或网上备案表、购房发票、契税发票等原件、拆除老房照片及村证明。  本县范围内购买商品房,拆除老房后,凭相关证件,经有关部门联合审核确认后,每户有补助9.32万元;到县外购买住房或其他地方居住,拆除老房后,凭相关证件,经有关部门联合审核确认后,每户有补助8.32万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堰口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