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家人住院,但是我本身又不是住在县城内,每天早晚一次的送饭,拿换洗的衣服都是要开车来回才行的。
进去没有说什么,结果出门的时候突然说要收停车费了,每天出去进来的一天就要20元。本来家里人住院看病的开销就很大,还要交停车费,一个月下来也要好几百块钱,还没办法报销,真的是雪上加霜。
我就纳闷了,县医院难道是私人医院?一个公立医院要收停车费。请问有没有寿县交通运输局和县发改委的批文。
比如县医院收费依据的问题就需要取得县交通运输局颁发的“机动车停车场备案证书”。 而收费标准的问题就需要取得县发改委物价局的具体文件规定进行收费。
如果没有请退还我们的停车费。如有,可以公示出来吗?很多医院车位紧张,收停车费确实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针对我们这种住院家属,应该有减免的,矿二院那边都是凭住院证去办理停车证,不收费,交押金,出院退费,不知道我们当地县医院是否也有这个政策。